日前,保山市委作出決定,追授石清佩同志為“優秀共產黨員”,號召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向石清佩同志學習,傳承先進精神,改進作作風,推動工作落實,為保山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。
  石清佩,1955年10月生,197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1973年12月應徵入伍,1996年9月轉業到保山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工作,生前系保山市人民檢察院副調研員、工會主席。2013年11月,石清佩同志作為主要辦案人員,在參與辦理由雲南省紀委、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直接交辦和督辦的“10·31”專案期間,連續奮戰、忘我工作,累計加班320小時,導致勞累過度,於2013年12月7日凌晨在加班中去世。
  石清佩同志從事反貪工作17年來,始終保持一名黨員幹部和檢察人員的堅強黨性和政治覺悟,始終保持強烈的事業心、責任感,兢兢業業堅守在工作第一線,曾被雲南省人民檢察院表彰為先進個人1次,保山市人民檢察院記三等功3次,多次被各級評為優秀共產黨員。
  記者 朱金磊 通訊員 李建國 雲南日報  (原標題:保山市委追授石清佩為優秀共產黨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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