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10月27日訊(記者 白培生 通訊員 曹碧波)近日,郴州市蘇仙區作風辦查明,某校存在利用假期補課強收補課費的違紀行為,區里迅速對學校校長和區教育局紀委書記作出免職、通報批評、取消年度30%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處理決定,並對區教育局局長進行誡勉談話。學校違規,區教育局主要領導被問責,這是蘇仙區實行幹部問責“上追一級”以來出現的新鮮事。
  在查處違紀案件時,許多地方強調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,然而現實中因沒有具體實施細則,操作起來較困難。今年2月,蘇仙區推出幹部問責“上追一級”制度,有效規範領導幹部履職行為,將問責制度細化、量化,使其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。
  蘇仙區規定,區屬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凡發生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要求問責的事項,或被市級以上媒體曝光屬問責範圍的事項並查證屬實的,除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外,還將對責任人的直接領導進行問責。同時,該區根據責任人所受的不同問責方式,細化了其直接領導的責任。若責任人受到“誡勉談話”、“通報批評”、“責令公開道歉”等處理,其直接領導將受到“責令書面檢查”、“誡勉談話”、“通報批評”;責任人受到“停職檢查”、“降職”、“引咎辭職或者責令辭職”、“免職”、“辭退或者解聘”等處理,將取消其直接領導年度考核獎金、年度評選評優資格等。  (原標題:蘇仙區幹部問責“上追一級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01bexeb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